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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多当事人愿意选择跨域立案家门口立案 打异地官司变轻松

2017-08-06 14:15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前段时间,浙江省岱山县衢山镇村民李女士准备就一起渔业纠纷提起诉讼。以往,她得坐两个小时的船到舟山岛,再坐车去宁波海事法院舟山法庭才能立案。现在,她直接来到岱山县法院衢山法庭递交诉状,工作人员立即核实材料,当天通过数据交换系统转送到舟山法庭,案件很快就立上了。

  像李女士一样在家门口跨域立案,甚至足不出户进行立案,在很多地方已经成为常态。《法制日报》记者近日采访北京、江苏、浙江、广东、福建等地法院了解到,今年以来,多地法院积极探索跨域立案、网上立案,有效减轻群众诉累,提升司法公信力,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

  省内跨域试点

  一笔3700元的旧账,如果反复跑到外县去打官司,可能都不够误工费、车马费的。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的刘某正在为难之际,2015年1月,泉州法院推出“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刘某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不仅顺利跨域立案,还通过调解及时拿回了欠款。

  如今在泉州,越来越多的群众享受到跨域立案的便捷服务。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黄小丹说,今年上半年,泉州法院跨域立案4747件,占一审立案数的12.3%,其中市内跨域立案4422件,省内跨域立案318件。

  今年3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在泉州召开全国法院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工作培训会,明确北京、浙江、江苏等7个高级法院和广东佛山、陕西安康、宁夏银川等7个中级法院开展试点,推行跨域立案诉讼服务。

  浙江素有“七山一水二分田”之说,拥有全国最长的海岸线和数量最多的岛屿,交通相对不便。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张军斌告诉记者,浙江多年前就开始探索跨域立案工作,今年3月在全省全面推开,上半年全省共跨域立案1363件。

  据了解,很多地方开展跨域立案,案件类型限于一审民商事和申请执行案件,而浙江还包括了行政案件。从今年5月1日起,江苏全面启动跨域立案试点,将案件类型涵盖一审民商事、行政、刑事自诉和申请执行案件四类。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婷婷说,在江苏,所有属于立案登记范围的案件,都可以通过跨域立案和网上立案进行。

  对于当事人诉讼材料准备不足的,各地明确,管辖法院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耿翔举例说,前不久,一名律师到佛山中院提起借款纠纷诉讼,管辖法院为南海区人民法院。南海区法院审查后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该律师补充了一名被告的身份信息后,顺利立案。

  跨域扩至省外

  因借款合同纠纷,一名北京市朝阳区的当事人到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起诉河北省唐山市一家担保公司。工作人员审查后发现,该案不属于朝阳法院管辖,于是引导并帮助其通过自助立案机,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立案。同时通过京津冀跨域立案微信联络群,将相关信息告知唐山中院。

  “跨域立案太方便了,虽然不能当场立案,但免去了来回奔波之苦,还省下不少开销。”当事人感叹道。

  近年来,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推进,三地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融合,人员、企业、资金、信息互动频繁,异地诉讼易发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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