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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秀峰区检察院规范化司法警察管理确保办案安全

2017-08-05 12:57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桂林8月4日电(通讯员 劳义林)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多措并举,全面规范司法警察管理,确保办案安全,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该院通过规范法警出警机制确保办案安全。该院要求侦查部门外出办案需要出警时,应当由侦查人员填写用警申请单,报分管检察长审批,再凭用警申请单到司法警察大队填写《派警令》,由大队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派警。为确保办案安全,在出警时,法警应当由两人以上协同配合,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押解过程中进行贴身控制和保护。同时,如果执行任务存在一定的危险,那么侦查人员应当在申请出警时提出佩带相应武装器械的要求,确保办案安全。 

 

  其次,该院通过规范法警管理办案工作区使用确保办案安全。该院通过全面升级改造职务犯罪办案工作区,提升工作区科技信息化水平,为法警管理办案工作区提供便利。该院全面升级了全方位高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法警能够确保360度无死角对办案区进行管理。同时在门禁系统进行升级,设置了两套门禁,司法警察将犯罪嫌疑人带入办案工作区后,立即进入警戒状态,通过红外线安全检查门,对凡是进入办案区的犯罪嫌疑人都要进行随身携带物品检查,杜绝任何危险性物品被带进办案工作区。 

 

  再则,该院法警队伍全面实行安全预案制度。该院通过强化法警支队和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做好职务犯罪安全预案工作。侦查人员应当根据案件办理的预测情况提前告知法警队可能存在的办案安全风险。法警队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明确安全防范措施,明确安全责任人,明确行分工。例如,对于可能存在突发疾病安全风险的犯罪嫌疑人,法警队通过与家属联系,准备相应的药物,同时与医疗机构联系,时刻准备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医疗救助服务,确保办案安全。 (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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