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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法“满月” 法律红利开始释放(3)

2017-08-04 14:25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半年多前,去年10月30日,首届薛伯寿教授学术思想研讨会暨收徒仪式在京举行。包括洪子夫在内的26位来自全国各地的中医临床骨干正式拜在薛伯寿门下。如今,有了师徒名分的洪子夫经常跟随薛老出诊,收获非常大,进步也很快。

 

  像薛伯寿这样的国医大师,广安门医院还有两位,分别是路志正教授、刘志明教授。98岁的路志正教授、92岁的刘志明教授以及88岁的薛伯寿教授,时至今日还在每周出诊。“这些大医、大师、大家是医院之骄傲、中医之瑰宝、国家之财富。”王阶说,这种帮带传承早在中医药法出台之前,其实已经是广安门医院一直在做的。如今,这种被实践所验证的行之有效的传承方式,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今后将在实践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推动制修订中医药地方法规

 

  记者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了解到,中医药法施行一个月来,各地围绕贯彻落实中医药法,积极加强了本地区中医药法治建设,推动制修订中医药地方性法规建设,进一步提高了中医药行业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保证中医药工作沿着法治的轨道有序开展。

 

  截至目前,各省均已对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作出了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其中,21个省已启动了中医药法学习培训工作,9省开展了中医药法主题大型宣传月(周)活动,4省开展了主题大型义诊活动。

 

  此外,河北、山西、黑龙江、上海、江苏、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等地着手开展了中医药地方条例修订相关工作,吉林、西藏、新疆等积极推动了中医药地方条例的制定工作,广东、北京组织起草了本地区落实中医药法的配套制度。

 

  作为中医药主管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也采取多项措施推动中医药法贯彻落实。包括加强工作统筹部署,制定印发《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工作方案》,细化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举办中医药法专题讲座,成立普法讲师团,并起草统一的宣讲材料,配合各地分层分级开展培训。

 

  此外,在普法宣传方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还积极协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联合编纂出版中医药法释义,向各省中医药管理局发放了中医药法释义书籍,引导各地正确学习和理解掌握中医药法,组织开展了中医药法知识读本编写工作,根据行业普法需求,采用问答形式,对中医药法的重点内容进行解读。

 

  公众知晓率还“差强人意”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想让一部法律深入人心,能发挥作用,成为行动遵循,知道和了解这部法律的内容显然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但记者在实地采访中发现,这部法律的公众知晓率还“差强人意”。

 

  7月27日下午4点多,北京首都儿研所,一楼大厅里交费取药的患者排成长龙,四楼皮肤科等候看病的患者仍然有几十名。而紧挨着皮肤科的中医科早已经没有了患者。

 

  记者敲门进入,一位年轻女医生正在看资料。据她向记者介绍,中医对治疗孩子消化、呼吸方面的疾病,有着很好的疗效,甚至有着西医不可替代的作用,很多情况下,即便看了西医,最后开的也是中成药。被问及对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医药法有何看法,这位女医生坦言自己尚不知晓有这部法律,但是她也希望能够借此机会加大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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