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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高管受贿后交情人放贷 庭审被33宗指控吓出冷汗(3)

2017-08-04 14:22来源: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在河南省农信社系统,大到项目招标,小至短信业务平台合作、票据印务、贴片手机银行、金燕卡制作、劳务派遣等,杨振浩都能收到“感谢费”或“好处费”。

 

  “可以说,2013年前后,是杨振浩在省农信社副主任的位置上,将权力发挥到极致的黄金期,但凡想在省农信社内搞点项目的,只要摸到杨振浩的‘门’,他定会让人满意。”主办此案的检察官说。

 

  2015年,河南省纪委巡视组进驻省农信社,作为农信社副主任、党委委员的杨振浩频繁插手项目招标,引起巡视组的注意。之后,河南省纪委将线索移交河南省检察院。2015年10月26日,经河南省检察院批准,南阳市检察院将杨振浩涉嫌受贿案指定西峡县检察院查办。

 

  “情海泛舟”,难过美人关

 

  办案人员对杨振浩家中及相关处所搜查过程中,发现其办公室只存放了少量现金,购物卡、贵重物品几乎没有,有转移赃款的重大嫌疑。办案人员严肃地对其特别关系人邹玲玲进行法律、政策教育,指出隐匿、转移赃款赃物行为的严重性,教育其要积极配合调查,争取宽大处理。

 

  邹玲玲见大势已去,为了自保,陆续交代了问题。邹玲玲说:“我比杨振浩小10岁,是河南省某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2007年,因委托人三门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农信社不支付合同约定的代理费用产生纠纷,杨振浩出面协调,我与他一见如故,之后又经常联系,就成了朋友。”

 

  也就是从那时起,邹玲玲成了杨振浩“情感之舟”停泊的港湾。他时常借去郑州开会之机,与邹玲玲约会,变着花样给她买礼品。邹玲玲也发现,杨振浩对自己的关心是出于真心的,情感的天平逐渐倾斜,最终与丈夫离了婚。

 

  2010年6月,杨振浩升任河南省农信社领导,为了打造自己与情人邹玲玲的爱巢,他花120余万元,让邹玲玲在郑州某小区购买了一套房产。为回避外界质疑,杨振浩专门将房产登记在邹玲玲母亲的名下。

 

  杨振浩虽然拥有了邹玲玲这样的“红颜知己”,但他却并不感到满足,总奢望拥有更多更年轻更漂亮的女人。

 

  一次,19岁的美女崔莺莺进入了杨振浩的视线。为讨好她,杨振浩帮助崔莺莺在郑州买房并装修,5年间,他前前后后花去四五十万元。

 

  2011年,杨振浩到许昌市某县农商行检查工作,看上了参加工作刚一年、气质极佳的蒋佳丽。之后,杨振浩将蒋佳丽借调到省农信社办公室工作。在金钱的诱惑下,蒋佳丽成了杨振浩的情人。此后4年时间,杨振浩将自己收受的总价值达40余万元的现金、购物卡、金条、美元等,全部给了蒋佳丽,让她买车子、衣服、化妆品,肆意挥霍。

 

  把受贿款交给情人放贷

 

  多年来,杨振浩的爱人在廉洁自律上对其要求严格,因此,他的受贿财物大多交由情人代为管理。与此同时,杨振浩也想通过情人之手,将钱借给商界的朋友,谋取更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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