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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院开展"巡视"回头看 聚焦新问题

2017-08-03 22:20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呼和浩特8月1日电(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郭志贞)7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召开巡视“回头看”暨巡察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决定,8月1日起,内蒙古检察院将对2016年巡视的呼和浩特市院、包头市院、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乌兰察布市院、巴彦淖尔市院、阿拉善盟检察(分)院及所属的武川县院、固阳县院、锡林浩特市院、丰镇市院、杭锦后旗院、阿拉善左旗院开展巡视“回头看”工作。

 

  内蒙古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出席会议并讲话并强调,要按照中央巡视“回头看”的要求对没见底的问题“再了解”,对没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没整改到位的问题“再整改”,形成有力“再震慑”。一要把握好“回头看”的“双重任务”,既要紧盯老问题狠抓不放,又要着力发现新问题深挖细查。二要重点看“四个意识”有没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是空洞的口号,不能只停留在口头表态上,要切实落实到行动上。三要重点看“两个责任”有没有履行到位。四要重点看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有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马永胜指出,要认真落实巡察工作要求,推进巡视向基层党组织延伸,打通从严治检“最后一公里”,促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视巡察新格局。要坚持巡视与巡察相结合,既要借鉴巡视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又要把巡视反映的问题当作巡察工作的重点,使二者互为补充、同频共振。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建立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司法等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机制,为巡察组使用多种巡察方法提供保障,形成监督合力。要探索运用现代手段拓宽基层干部群众反映问题线索渠道,推动巡察信息收集、分析和研判方式创新。要搞好巡察反馈,督促被巡察院党组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买单”。要抓好巡察整改,被巡察院党组要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切实把问题整改到位。要强化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被巡察院党组要坚持深化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对巡察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从体制机制和监督管理上找原因、究根源、抓整改,使巡察工作管长远、见长效、使长劲。要强化督察问效,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要通过开展“回头看”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强化巡察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马永胜强调,这次巡视巡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被巡视巡察院党组和全体检察人员要严格按照自治区院统一部署,以坚决的态度、严密的组织、有力的措施,推动巡视“回头看”和巡察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被巡视巡察院党组要自觉接受巡视巡察。要高度重视与当地党委巡视巡察机构的协调配合,积极争取支持,做到情况互通、标准一致、成果共享,形成巡视巡察工作合力。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通辽市检察院、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关于巡察试点工作情况的汇报。(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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