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深入学习习总书记在省部级干部研讨班上的讲话
正义网沈阳8月1日电(记者赵铁龙 刘键)7月31日,辽宁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精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天敏主持会议并带头谈了学习体会。
于天敏认为,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一主题出发,对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九大的地位作用、十八大以来党领导全国人民所取得成绩、世情国情党情进行了深入分析,对我国当前的发展阶段、理论创新的重要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等问题作了全面阐述,提出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判断、重大举措,统一了全党思想,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作了重要的思想动员和理论准备,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
于天敏指出,省院党组、省院机关各党支部、各市(分)院和基层院要分层、分批组织学习研讨,进行广泛深入宣传。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四个着力”和“三个推进”要求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于天敏指出,要立足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维护稳定、服务振兴。要切实以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坚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特别是要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着力点,大力提升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能力和水平,在为辽宁振兴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中发挥重要作用。
于天敏强调,要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在党的十九大之前全面完成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重点的各项改革任务。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贵阳会议精神,切实把中央的决策部署和高检院、省委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重点难点,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落实。要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级院党组主体责任,为改革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副厅级检察员,各内设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学习。(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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