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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建军90周年:涉军维权服务机制健全成效明显(2)

2017-08-01 23:02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这次以《决定》贯彻实施为契机,带动全军学法用法守法活动的开展,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涉军维权取得明显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国家和军队各有关部门的努力下,涉军维权工作也取得明显成效。

 

  2014年4月8日,中央政法委、原总政治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意见对涉军维权工作的重点和内容予以明确,强调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积极指导和协调军地有关部门,把涉军维权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综治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双拥”共建活动范畴,注重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加强骨干队伍建设,完善物质保障措施,为顺利开展这项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和必要条件。

 

  2014年9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对军人军属援助范围、服务方式方法、军地双方衔接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等作出规定。

 

  2014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提出加强新形势下涉军维权工作力度,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人民法院涉军维权工作。意见从案件受理、司法救助、案件审理、诉讼保障、纠纷调解、裁判执行、司法服务等方面,对涉军案件的整个诉讼程序以及相关纠纷的诉讼外化解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015年6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对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作出全面部署,其中对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016年9月,司法部、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印发《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办法》总结长期以来特别是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实施以来,各地涉军维权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对有关工作以制度化形式予以规范,针对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提出了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措施办法,以利于落实军地双方工作责任,提高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化水平。

 

  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至2014年,军地各级维权组织共处理各类涉军纠纷和问题950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2.5万余人次,挽回经济损失9.87亿元。

 

  截至2015年底,各地法律援助机构依托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人民武装部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2914个,较上年度增长209%。仅2014、2015年两年内,军地双方共组织办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9600余件,地方法律援助机构解答军人军属法律咨询25666人次。

 

  截至2016年7月底,全国已有19个省(区、市)军区(卫戍区、警备区)与省(区、市)政府、省军区政治部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了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截至2016年12月,各级涉军维权机制共为76万余名军人及军属提供法律咨询,接待来信来访12万人次,处理各类涉军纠纷9.8万件,人民法院审理涉军案件3.4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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