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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红通”1号嫌犯杨秀珠受审 表示认罪悔罪

2017-07-30 13:07来源: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2017年7月28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百名红通”1号人员、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贪污、受贿一案。杨秀珠被控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1900多万元,受贿735万余元。在法庭上,杨秀珠表示认罪悔罪。

 

  被控贪污罪和受贿罪

 

  杨秀珠 1946年出生,是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涉嫌贪污犯罪。2003年4月,杨秀珠获悉犯罪行为败露后外逃,先后窜逃至中国香港、新加坡、法国、荷兰、意大利。其间,杨秀珠还先后向法国、荷兰提出“避难”申请。在申请被有关国家驳回后,杨秀珠于2014年5月逃往美国并再次提出“避难”申请。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6年至1997年期间,被告人杨秀珠利用担任温州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温州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1904.5155万元;1994年至1998年期间,杨秀珠利用担任温州市市长助理、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开发、项目推进、建筑面积增加、配套费减免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各种现金、转账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735.43万元。

 

  2003年4月20日,杨秀珠潜逃国外。2016年11月16日,杨秀珠主动回国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综上,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杨秀珠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杨秀珠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杨秀珠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约五十人旁听了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百名红通嫌犯中列第1号

 

  2015年4月22日,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杨秀珠名列第1号,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A—745/7—2003。

 

  2003年2月,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发现,当地一经销商曾向杨秀珠的弟弟、温州铁路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杨光荣行贿。同年3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人员带走杨光荣。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了时任省建设厅副厅长的杨秀珠在任温州市副市长期间涉嫌犯罪的线索。

 

  听闻风声的杨秀珠感到自身难保,开始计划出逃。她于2003年4月向所在工作单位谎称母亲有病要回温州探望,与其女儿、女婿、外孙女一行四人,在上海浦东机场登上了经由香港前往新加坡的航班,开始了她的逃亡之路。

 

  2003年6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杨秀珠立案侦查,同日决定逮捕杨秀珠。当年7月,我国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杨秀珠发布国际红色通缉令。

 

  在外逃过程中,杨秀珠先后窜逃至中国香港、新加坡、法国、荷兰、意大利和美国,并向法国、荷兰和美国申请“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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