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交警出新招:闯红灯者要喊100遍“我不再闯”(2)
据李女士介绍,喊话这一“新招”自施行以来已经取得比较明显效果,“早高峰时段,就其中一个路口的情况来看,以前多的时候有二三十起闯红灯行为,现在已经少很多了,早上一个小时差不多就三四起”。
律师称该做法属不妥
对于“闯红灯者被要求喊话”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于闯红灯的行为,若未导致损害结果,可由交警处以口头警告或罚款。
韩骁认为,江西吉安交警让闯红灯者拿喇叭喊100遍“我不再闯了”则超出了该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即本案交警创制的惩罚措施属不妥。“不过吉安交警的行为尚未达到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判定标准,且闯红灯者能够理解交警,无法构成《刑法》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侮辱罪”。(记者 郭琳琳)(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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