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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七子女不愿养两老人 法律援助划定子女赡养责任

2017-07-20 17:57来源: 安康新闻网浏览:手机版

  4子3女分别成家立业,年过8旬老夫妻却在破旧老屋相依为命,有病没法看。近日,在石泉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老两口将7个子女告上法庭,依法划定了赡养责任,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家住石泉县城关镇的杨某夫妇今年已经80岁高龄,体弱多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其他经济来源。今年4月,杨某妻子得病后没人看护,医疗费用也没有着落,当杨某向部分子女要求给付医疗费时,却遭到推诿,一气之下,杨某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希望能够得到法律帮助。援助中心在接待老人了解情况后,为他指派了法律援助人员,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划定子女的赡养责任。

 

  5月10日,县法院对这起赡养纠纷案立案,依法运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审理过程中,几个子女纷纷列举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尽到赡养义务,父母的诉讼是无中生有。法律援助人员看到这种情况,利用现有证据进行了有力地驳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法条对其子女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在缜密的证据链和依法说理说法教育下,7名子女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和错误事实。

 

  鉴于子女认错态度好,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协议,两位老人被就近安置到条件较好的大儿子家中居住,其他3个儿子每月给付200元赡养费,三个女儿每月给付100元赡养费,赡养费由平日照顾老人较多的小女儿保管。老人的医疗费用超过500元的由4个儿子分担70%,3个女儿分担30%。(通讯员 郭健 廖应明)(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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