敞开公正便民之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司法机关以改革促公开(2)
近年来,司法机关借力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技手段,直观展示司法人员工作的真实状态。
自去年7月1日起,最高法所有公开开庭的案件都上网直播,各级法院直播庭审超过60万次,观看量超过20亿人次。
检察机关建立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主动向当事人及律师推送案件进展情况,实现从单向宣告向双向互动转变。
公安部门推行公开处理群众评议制度,把群众评议作为案件处理的重要参与,让群众有话说;实行执法办案全过程解释告知制度,在执法的每个环节都向当事人解释告知,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侯欣一说,“阳光司法”提高了公众对司法的关注和认知程度以及当事人对司法活动的参与程度,是维护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公信的力量源泉。
不少法学专家认为,人民群众与司法“零距离”接触,有利于倒逼司法人员提高工作能力、规范履职行为,也有利于增强公众对司法的认识和理解,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和法治信仰。
公开透明,为群众打开司法便民“大门”
登陆“资中法院”网站,点击“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填写立案申请,提交电子诉讼材料……四川律师王浩只花了几分钟时间,便在网上完成了一起民事诉讼的立案申请。
唯有公开透明,才能为群众打开司法便民的“大门”。
如今,全国各地法院基本都已建成诉讼服务大厅,超过2000家法院运行诉讼服务网。大厅、网络、热线“三位一体”,人民法院正努力把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司法为民便民的响亮品牌。
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的检察服务大厅建设全面推开。各省区市检察机关在“同一平台”上,按照“同一标准”“同一程序”为群众提供案件信息公开服务。
信息化,是司法公开的必由之路,更是助推司法便民的关键一招。让数据和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在信息化时代,新科技手段可以更好推动司法为民、司法便民。
随着“智慧法院”的加速建设,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做到全流程依法公开,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的“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法院正在逐渐成为现实。
检察机关着力打造“智慧检务”,发挥大数据技术在智能检索、类案推送、辅助定罪量刑、绩效管理中的作用,推动检察信息化建设从“服务管理为主”向“服务管理和办案并重”转变。
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就是司法机关改革创新的不竭动力。专家认为,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司法机关将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推出更加透明、更加便民的“阳光司法”新举措,让司法公正体现在每一起具体案件中,更体现在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中。(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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