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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一天宣判8名“大老虎”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形成威慑力 上半年(2)

2017-07-17 21:04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宣判大老虎数量超去年总和

 

  1月10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涉嫌受贿一案。2月16日,天津二中院公开宣判该案,以犯受贿罪判处奚晓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查,奚晓明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超1.145亿元。

 

  奚晓明是今年首位“过堂”的原省部级以上落马官员。据统计,上半年,新开庭审理原省部级以上官员21人,目前只有张越案尚未宣判。

 

  随后,落马贪官审判高潮迭起。5月31日,中国电信原董事长常小兵、浙江省宁波市原市长卢子跃、国家统计局原局长王保安、河南省洛阳市委原书记陈雪枫、武汉钢铁集团原董事长邓崎琳、四川省原副省长李成云、辽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阳、广东省原副省长刘志庚分别涉及职务犯罪案件,同天内一审宣判。一天同时宣判8名原省部级官员,这在“审虎”史上尚属首次。

 

  据统计,包括二审宣判的赵黎平在内,今年上半年,已经有35名原省部级以上高官获刑。2016年被视为“老虎”审判年,被告人为原省部级以上干部达35人,而今年上半年获刑的原省部级高官数量便与去年整年持平。

 

  司法惩腐明显提速。今年上半年,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14名原省部级以上高官,除张越外,均已获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白雪山,国家统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保安,四川省原副省长李成云均在受审的当月即宣判。其中,王保安案5月11日开庭,到5月31日宣判,中间仅相差20天。

 

  庄德水认为,今年要召开党的十九大,司法机关“打虎拍蝇”工作即将进入攻坚和总结阶段,要对前期一些落马腐败官员进行审理,将“老虎”关进笼子里是当前司法机关的一个工作重点,因此落马高官的密集获刑及审判进程的加快在意料之中。

 

  1月23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判处苏荣无期徒刑。

 

  据统计,苏荣已是十八大后查处并判刑的第四名副国级以上“大老虎”。另外三人分别是周永康、令计划、郭伯雄,三人均于去年获无期徒刑。

 

  庄德水说,十八大以来的反腐成果可以用成绩斐然来形容,司法惩腐节奏快、力量强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司法机关在反腐机制上有所突破的同时,充分运用法治力量办大案,将一起起案件办成了一桩桩铁案。

 

  对落马高官不吝使用重刑

 

  2月28日下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赵黎平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一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5月26日上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黎平执行死刑。

 

  赵黎平成为十八大以来首位被执行死刑的副部级高官。5月27日,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单位行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6宗罪的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获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成为继白恩培、朱明国之后第三位被判死缓的“大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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