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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云腾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座谈会上要求 及时总结试点经

2017-07-17 21:02来源:中国法院网浏览:手机版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在重庆调研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时指出,自去年11月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各地组织领导有力,协调配合顺畅,工作扎实有序,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切实释放改革效能,进一步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强化督促检查,狠抓改革落实,全面贯彻试点决策部署,确保改革取得扎实成效。

 

  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胡云腾一行现场观摩了认罪认罚案件庭审,听取了上海、江苏、重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开展情况的汇报,并与全国人大代表韩建敏、程德宏、郑尚伦,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石经海、潘金贵、张吉喜和副教授王剑虹,以及部分试点法院代表进行了座谈。胡云腾强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改革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保障。核心内容是对认罪认罚案件“区别对待”“分流处理”,实体上从宽量刑,推动宽严相济具体化、制度化;程序上从简处理,区分适用速裁、简易或普通程序,实现繁简分流规范化、全程化。要深刻认识这项改革对于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创新完善诉讼程序、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重要价值,抓好改革落实和协调配套,确保改革协同有序、健康深入开展。

 

  胡云腾要求,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着力推动制度机制创新完善,破解改革措施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难题。要针对认罪认罚案件的特点,结合案件难易、刑罚轻重、诉讼阶段等情况,细化落实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探索完善法庭审理规程,健全速裁程序运行机制,推动诉讼全程简化提速,探索有中国特色的轻罪诉讼体系。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体化、合理化、科学化,根据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诉讼阶段、适用程序、悔罪程度等情况,明确规范从宽的范围及幅度,推进认罪认罚案件量刑规范化。要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发挥能动性、创造性,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信息化,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完善认罪案件的诉讼程序作出贡献。(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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