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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官员额制改革全面完成

2017-07-17 18:30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法制网北京7月3日讯 记者周斌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国法官员额制改革已全面完成,截至今年6月,全国法院共遴选产生12万余名员额法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367名员额法官),实现了把最优秀的人才吸引到办案一线。

    据介绍,在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过程中,各地法院普遍建立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取消案件审批,确立法官、合议庭办案主体地位。改革后地方法院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98%以上,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数量普遍较改革前大幅下降。同时,各地法院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灵活组建审判团队,探索新型审判组织模式,促进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审判相结合。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说,为充分发挥各级法院院庭长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各地法院普遍制定了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的具体方案,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如北京法院院庭长去年办案13.8万件,同比上升52%。广东法院入额院庭长2016年共办结各类案件48.92万件。(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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