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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建柱: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2)

2017-07-17 18:23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孟建柱说,现代科技应用迈出一小步,可以推动刑事司法文明前进一大步。要充分认识现代科技对司法体制改革的巨大推动作用,与时俱进转变思想观念,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遵循司法规律,善于把制度优势和技术优势结合起来,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发展之路。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时代,连接比拥有更有意义。要树立互联网思维,发扬团队精神、协作精神,推动形成有利于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共用、业务衔接联动的体制机制。要正确处理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关系,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程序公正等原则,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要深入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提高庭审过程中控辩实质对抗性,切实保障律师辩护权利,让法庭通过充分的聆听、严谨的论证,做出客观公正的裁判。要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不断完善速裁程序运行机制,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轻罪诉讼体系,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孟建柱指出,公安改革和司法行政改革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加大公安改革力度,从根本上提高打击犯罪、社会治理、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要适应违法犯罪形态的新变化,加快建设侦查工作新机制,打破数据壁垒,优化配置和科学使用不同层级警务资源,加强侦查工作和队伍专业化建设,以打击的信息化、协作化、专业化应对犯罪的智能化、组织化、职业化,努力使打击犯罪更有力。要推动建立政府主导下各方参与的系统化风险治理体系,针对消防、公共交通、危爆物品、新业态管理等风险突出领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运营单位主体责任,发展智能安防,不断提高风险防控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努力使社会治理更有效。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大力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建设,推出更多接地气的惠民便民政策措施,让科技微应用发挥大效用,努力使人民群众办事更方便。要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服务。

  孟建柱指出,实践证明,司法体制改革总蓝图这一顶层设计是科学的,是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的。我们只要矢志不渝地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不动摇、不懈怠,就一定能够到达胜利的彼岸。各级政法领导干部要切实肩负起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政治责任,把按司法规律办事和从中国国情出发统一起来,把讲政治的要求转化为推进改革的实际行动,以坚韧不拔的意志、积极进取的精神、扎实细致的作风,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在改革问题上不能有特殊利益、不允许讨价还价,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项改革政策、措施,确保不走样、不变形。随着司法体制改革逐步深入,深层次问题不断显现,改革的难度进一步加大,面对难啃的“硬骨头”,如果不迎难而上,就会一退千里。要善于攻坚克难,对看准了的改革,一往无前、一抓到底,务求必胜。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既要决策、把关,又要亲力亲为,推动在重大问题、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性进展。要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要鼓励基层勤于思考、勇于探索、善于创新,对于地方基层的创新,只要符合党中央精神、符合各地实际、符合司法规律,就要给予尊重、支持。要善于发现、挖掘基层小创造、小革新中所蕴含的大价值,及时加以培育、推广,努力把一地创造的经验变成各地共同的财富。

  会上,贵州、上海介绍了本地运用大数据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做法和初步成效,播放了各地探索创新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公安机关运用现代科技加强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视频经验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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