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宛城:检察建议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正义网电(记者 吕峰 通讯员 刘路 王远)“我局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防止类似问题发生的措施,并对涉案民警进行诫勉谈话,通报全局。”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收到了该市新区公安分局(指定管辖)送来的整改反馈意见书。
今年4月,宛城区检察院在审查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时,发现新区公安分局移送的卷宗中,无认罪口供、无滋事因由,两名被害人也无伤情鉴定报告,证据混乱,事实不清。该院遂要求新区公安分局补充完善相关证据,并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办案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问题进行整顿。新区公安分局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召开全局中层以上民警会议,查找在办理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并为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制定了相关措施。
2016年初,宛城区检察院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涉未犯罪检察建议工作的规定》,要求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检察建议要有的放矢,明确发放检察建议的范围和条件:需要相关职能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及时解决或依法加强监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应当追责的;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存在不规范问题需要改进的等情形。根据该规定,检察建议发出后,承办检察官还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检察建议采纳和落实的情况。督促被建议单位将整改落实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送达检察院。对拒不落实检察建议或者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检察机关可将有关情况向被建议单位的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通报,还可以向同级党委、人大报告。
去年8月,该院在审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杨某容留他人吸毒案时,发现辖区某宾馆在明知杨某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仍然为其提供住宿,导致杨某容留他人吸毒案件的发生。该院随后组织干警对辖区宾馆进行走访。经调查,该宾馆的做法在辖区并不少见,该院遂向辖区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涉事宾馆进行整改,并对辖区其他宾馆开展普法宣传。在跟踪监督中,该院承办检察官发现被建议公安机关没有及时对涉事宾馆进行整改,随即向被建议单位的主管机关进行通报。该公安分局随后对涉事宾馆进行整顿,并向宛城区检察院反馈了整改情况。
该院还牵头与区综治办、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教体局、区文化局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发现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今年以来,该院共发出涉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建议12条,涉及整改部门20余个,对3名执行不力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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