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麟系”购房合同诈骗案追踪调查(2)
在“兴麟系”公司内部员工培训教材中记录着这样的内容:“问:业主有一套房是安置房,什么手续票据都没有,能否贷款?答:原本是无法贷款的,但是按照C类做的话也可以,我们这么大的公司,银行都抢着给我们贷款。”
通过系统性培训,“兴麟系”公司各地业务员通过签订大量无法履行的合同,骗取受害人首付款。不仅如此,兴麟房产收取首付款后,往往会以正在做贷款、银行下班了、公司领导不在等种种理由故意拖时间,等到交易彻底没戏了,购房者为追回首付款还需要耗费半年、一年甚至更长时间。
拆东墙补西墙 越亏损越扩张
吴秉麟于2011年成立兴麟房地产经纪公司,开始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2012年吴秉麟与他人在宁夏银川市成立了宁夏兴麟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并陆续在内蒙古、山西等多地开设分公司,这些分公司以“兴麟”、“德邦”、“正丰”等不同名称来命名,但实际控制人均为吴秉麟。
为了便于管理全国各地的“兴麟系”中介公司,2013年吴秉麟在银川市成立了所谓的“中国房地产经纪机构总部”。这一机构看似名头很大,实际并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不合法。
庭审中检方出具的证据显示,在“总部”仅仅成立3个月后,“兴麟系”就整体出现亏损。据吴秉麟供述,公司从2013年4月开始亏损,大约每月亏损2000万元。为了回笼资金,弥补亏损,吴秉麟采取了疯狂的扩张行动,并要求各地分公司重点签订无法履行的“C类业务”,收取首付款并上交“总部”。
根据多名被告供述,“兴麟系”公司前后经历了七轮扩张,最终扩张至全国25个省市区,店面总数达到2300多间。在吴秉麟的疯狂扩张之下,“兴麟系”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违规收取的客户购房首付款,从未产生盈利。“兴麟系”利用客户首付款支付员工工资、店面租金、运营开销,甚至用于挥霍。根据检方调查,仅吴秉麟个人名下就有奔驰、路虎等8辆豪车。
2014年7月,“总部”会计审计发现,全国“兴麟系”公司每月已亏损5000万至6000万元,各地累计亏损大约10亿元。在如此情形下,吴秉麟并没有反思公司的经营模式,而是变本加厉地要求各地分公司提高“C类业务”的办理数量,更多地骗取客户首付款。
在“总部”的要求以及高额奖励下,各地分公司开始想方设法欺骗客户签订合同,甚至出现业务员冒充房主“一房三卖”“一房四卖”等现象。银川市贺兰县一兴麟房产门店的业务员在庭审中说,公司在后期为了加快“回款”力度,甚至对没有完成“C类业务”签订量的业务员辱骂和体罚。
从2014年8月开始,“兴麟系”的“拆东墙补西墙”游戏再也玩不下去了,各地公司纷纷关门跑路,“兴麟系”轰然崩盘,大量受害者的资金无法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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