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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察机关强化生态检察职能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2017-07-13 19:01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福州6月3日电(记者 张仁平)为进一步促进和推动福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生态美”新福建建设,6月2日上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锦清带领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到省检察院调研,就生态检察、生态审判和生态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听取省检察院、省法院和省有关部门汇报,听取各单位和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彭锦清充分肯定省“两院”及有关职能部门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取得的成效。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专题听取和审议全省生态检察工作报告。彭锦清指出,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主动作为,服务发展,切实履职,维护公正,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为福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中,生态检察工作指导思想明确,思路清晰,富有创新,成效明显。

 

  彭锦清强调,生态安全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生态文明建设任重道远,检察、审判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要进一步加强衔接,配合协作,增强保护生态环境合力;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生态检察职能,各相关部门共同配合,在突破取证难、鉴定难等方面有新进展;在生态司法执法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和查处违法乱占耕地、违法破坏耕地等案件。

 

  据介绍, 2013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共批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1550件2100人,起诉4825件7378人。福建探索并推行的"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两次在全国检察会议上作经验介绍,被纳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在全国推广。(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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