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罗源县检察院对刑案中外籍被害人家属开展司法救助
正义网福州7月11日电(通讯员 陈沂 林平)近日,福建省罗源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刑事当事人救助工作,对一起刑事案件中的越南籍被害人家属开展救助,发放救助金额1万元,帮助该困难家庭走出生活困境,用检察温情抚平受害家庭因犯罪侵害而受创的心灵。
据悉,今年6月初该院在审查办理的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时,该案被害人陈某驾驶电动车在该县木材交易市场被王某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撞倒,导致陈某重度颅脑损伤,后几经辗转抢救仍不治身亡。检察官在走访中得知陈某在治疗期间花费医疗费达数十万,而且陈某更是家中唯一劳动力,其父亲年事已高、母亲去世,其尚年轻的越南籍妻子刚产下孩子,无劳动能力,家中已无其他经济来源。
同时,检察官还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家庭也较为困难,双方对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至今仍未履行赔偿责任。为此,该院立即启动特困刑事当事人救助机制,向被害人家属发放司法救助款,并积极争取被害人当地乡镇府的支持,给予被害人家属必要照顾,帮助度过难关。
此外,近年来该院积极引入“法律扶贫”的理念,专门出台了《特困刑事案件当事人救助专项基金实施办法》。为让更多群众知晓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惠及更多因案致贫的困难家庭,该院充分借助电视台、报刊及新媒体进行宣传公示,并结合日常走访、回访活动,先后为适格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12件,发放救助款8.6万元,将国家司法救助及时送到最急需的群众手中。(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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