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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诸暨:监督非法捕捞者将鱼苗放生

2017-07-11 13:59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诸暨7月10日电(通讯员 何若愚)“我现在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今天来放生鱼苗,也算是赎罪,为生态环境做点贡献,以后再也不会去电鱼了。”近日,诸暨市23名非法捕捞水产品嫌疑人在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检察官的陪同下,来到开化江徐家汇段放生价值近7万元的鱼苗,为自己犯的错误买单。

 

  4月1日至5月31日是诸暨外荡水域禁渔期,刘某等人采用炸鱼、毒鱼、电鱼等国家禁止采用的损害水产资源正常繁殖、生长的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经司法机关教育后,刘某等涉案人员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给环境带来的严重后果,深表懊悔,提出愿意每人出资3000元购买鱼苗放生,尽最大可能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

 

  鉴于部分人员是初次犯案,情节较轻,本着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该院联系诸暨水利水电局,共同组织20余名嫌疑人进行鱼苗集中放生。

 

  截至目前,该院已受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44件68人,都是在禁渔期使用电鱼方法进行非法捕捞,这种行为对水产资源杀伤力强、破坏性大,严重影响生态平衡。

 

  “对于非法捕捞水产品这类案件,我们能做的,不仅仅是追究其法律责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引导被告人通过放生鱼苗来修复其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比单纯的处罚可能更有意义。”该院检察官如是说。  (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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