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检察二分院:4件检察建议获行政执法机关采纳
正义网海口7月10日电(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刘洪记)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注重审查行政执法机关是否存在违法履职或不履职情况,着力加强行政执法机关督促履职工作,截至今年7月10日,分别向儋州市国土资源局等4家单位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4份,均被采纳。
该院着重在受理案件中深挖督促线索。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占民行案件的较大比例,但传统办案思维习惯于围绕当事人诉求和裁判内容展开审查,对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行为的主动监督性不强,对此, 该院民行部门要求案件承办人提高监督意识,特别强调对于受理的每一宗案件,注重审查行政执法机关是否存在违法履职或不履职情况,所办督促履职案件均系从办案过程中发现。
与此同时,该院采取“调查、座谈、跟踪回访”三步走的办法,办好督促履职案件。首先通过事先走访群众、深入调查,查找出督促对象急需解决的迫切问题,做到有的放矢,精准监督。其次是做好沟通交流。在发出检察建议前,承办人都会主动上门与督促对象进行面对面沟通,告知其存在的问题,指出其违法性与危害性,说明检察机关工作职责以及对于督促对象的积极意义,同时明确其努力整改的方向,并为其整改积极建言献策,既树立了检察机关良好的形象,又调动了督促对象的配合积极性,为下一步落实检察建议打下良好的基础。最后是跟踪回访,确保落实效果。检察建议发出后,承办人主动出击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及时督促、纠偏,协助解决困难与问题,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效果。
注重提升办理案件的综合效果,是该院所办督促履职案件的一大亮点。督促履职不能单纯为监督而监督,既要追求法律效果,又兼顾社会效果。对此,该院民行部门办理督促履职案件中,一方面发挥亮剑精神,发现行政执法机关存在执法不规范的情况,敢于监督,同时,民行部门还坚持通过督促履职的方式推动行政机关积极作为,化解社会矛盾,取得了较好效果。 (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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