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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院建言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 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及行政应诉水

2017-07-10 14:56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手机版

  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人郑某诉被上诉人盘锦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一案,盘锦市副市长白光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庭应诉。庭审结束后,辽宁高院向辽宁省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书。

 

  建议书建议省政府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予以重视,积极鼓励地方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

 

  针对“审官不见官”这一现象,2014年,辽宁高院向辽宁省政府提交了《关于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司法建议书》,省政府主要领导在该司法建议书上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各级政府带头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理念,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及行政应诉的水平。2016年底,省政府出台《辽宁省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实施办法》。

 

  近年来,辽宁地区行政案件数量呈“井喷”态势。今年1月至5月,全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已达7140件。建议书认为,全省各级人民政府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生效裁判的氛围明显好转,但政府负责人出庭比例仍然不高。

 

  据统计,去年辽宁省机关负责人平均出庭应诉率为18.4%,其中,抚顺、锦州、铁岭、辽阳相对较好,抚顺达46.2%。(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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