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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逃17年之久红通人员刘梦平落网归案

2017-07-08 23:06来源:北京青年报浏览:手机版

  红通人员刘梦平落网归案 

 

  外逃17年 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 

 

  本报讯(记者 李泽伟)北京市纪委昨天介绍,6月29日,外逃17年之久的红通人员刘梦平落网归案,这是继北大资源集团原总裁叶丽宁被成功劝返归案后,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多措并举,一周内取得的又一追逃成果。 

 

  市纪委介绍,刘梦平,女,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香港港源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原会计,2000年6月2日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后被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报。刘梦平于立案前潜逃至中国香港,后外逃至东南亚某国,办理第三国身份长期隐匿国(境)外。 

 

  刘梦平外逃17年,立案机关对刘梦平追逃17年,一直密切关注刘梦平的藏匿地点及行踪。“天网行动”启动特别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北京市追逃办坚决贯彻“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工作方针,加大对刘梦平的追逃力度,针对该案制定具体追逃工作方案,多措并举。案件调查工作中,线索一度中断,负责追逃的同志持续组织协调公安、检察机关抓住有效线索和时机,精心布局,迅速行动,耐心收网,啃下了这块难啃的“硬骨头”。当市纪委、市监委负责案件调查的同志出现在刘梦平面前时,她惊呆了,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认为变换了身份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长达17年之久的精心伪装还是逃不过“猎人”的火眼金睛。当立案机关宣布对其采取逮捕强制措施时,刘梦平流下了悔恨的眼泪,后悔当初的外逃行为,后悔没有选择主动回国自首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 

 

  市纪委介绍,刘梦平外逃17年最终落网归案,再一次证明了“海外不是避罪天堂,境外不是法外”。对已经归案的外逃人员“宽严相济”的政策运用充分说明,只有主动回国自首、积极退赃、认罪悔罪、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北京市追逃办将坚定落实中央追逃办的部署要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态度决不动摇,脚步决不停歇,力度决不减弱,力争取得新的成效。(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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