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新闻中心 >

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夸大收益、营销扰民、炒作概念.....小心被(2)

2017-07-08 22:58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在金融扶贫上,保险行业可谓落实了“保险姓保”的要求,对准了国计民生最需要的保障,但也不可否认保险行业还存在一些不足,各种金融保险消费纠纷、投诉、陷阱等问题并不在少数。

  夸大收益、营销扰民......

  一季度保险消费投诉达2万余件

  投保时一切都好商量,理赔时各种问题都出来了:混淆概念,将万能险或分红险说成“保本保息”的理财产品、将满期生存金说成“额外红利”、片面夸大投资型保险收益等等。

  据保监会通报的数据显示, 2017年一季度,中国保监会机关及各保监局接收涉及保险公司的保险消费投诉25141件,其中,涉嫌违法违规投诉426件,保险合同纠纷投诉24715件。

  在涉及人身险公司投诉中,销售纠纷6363件,占人身险公司投诉总量的50.92%,主要反映夸大保险责任或收益、隐瞒退保损失等合同重要内容、未尽告知说明义务、营销扰民等问题。

  在涉及财产险公司投诉中,理赔/给付纠纷9882件,占财产险公司投诉总量的78.15%,主要反映理赔金额、理赔时效及责任认定等争议问题。

  留意细则、了解保单......

  这样防范保险陷阱避开“雷区”

  针对以上存在的这些保险陷阱,如何避免“雷区”,成为保险消费者关心的重点。

  首先,投保人要加强对保单的了解。弄清楚保单的种类,收到保单后应仔细查看,确认保单所示条款与自己投保前了解的产品条款一致,并查看是否有保单号、险种名称、保单生效时间、保险期限、保险金额等关键内容,如有疑问,可拨打保险公司电话进行保单验证。

  其次,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细则。根据保监会公布的投诉数据可以看出,保险合同纠纷投诉占比最重,所以消费者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细则,比对合同所列明的保险责任、缴费期限、退保损失等内容是否与自己的购买意愿相符。

  最后,利用好犹豫期。投保人要利用好签单后的10天犹豫期,如发现问题这时还可向保险公司咨询或要求退保。

  整治乱象、落实保险姓保......

  保监会专项整顿炒概念等违规产品

  为强化保险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市场乱象,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7月4日,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财产保险公司备案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集中整治产品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落实“保险业姓保”的总体部署。

  整治重点包括11条要点,包括产品开发是否符合《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存在违反保险原理、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情况;是否存在创新不规范、炒作概念和制造噱头、设计偏离保险本源、保障功能弱化等问题。

  事实上,这并非保监会今年首次针对财险公司产品开展的整顿工作,今年1月份,保监会就印发了《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要求不得开发对保险标的不具有法律上承认合法利益、无实质内容意义、炒作概念的噱头性产品等8类产品。(法制网刘艳整理)(责任编辑:韩佳欣)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