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追授周根富同志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周根富,男,汉族,中共党员,浙江省遂昌县人,1960年10月出生,1977年8月参加工作,一直在遂昌县乡镇工作,曾长时间担任乡镇领导职务。2015年1月被聘为遂昌县北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
周根富同志长期担任乡镇领导职务,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后,自觉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以群众事无小事为理念,着眼大局,勇于担当,自觉学习,扎实工作,经常深入乡村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积极主动调解群众的邻里纠纷,在不到2年的时间里成功调解几十起矛盾纠纷。调解中坚持依法调解与灵活处理相结合,热情周到,细致入微,注重细节,以理服人,努力使矛盾纠纷得到合情合理解决,做到小事不扩大,大事不激化,获得群众广泛称赞,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2016年9月28日受台风“鲇鱼”影响,浙江省遂昌县连续强降雨。为防止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造成生命财产损失,周根富同志响应遂昌县北界镇党委政府号召,与其他干部一起前往该镇地质灾害隐患点苏村村做动员群众转移工作。当日17时左右,在得知有的村民折返后,周根富同志冒着生命危险第三次进村入户劝导村民撤离,不幸突遇山体滑坡而牺牲,年仅56岁。
周根富同志因公殉职的事迹在当地引起很大反响,浙江日报、人民网、新华网等媒体报道了他的事迹。中共浙江省丽水市委追授周根富同志“忠诚履职情系群众乡镇好干部”称号,并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向周根富同志学习活动。浙江省政府评定周根富同志为烈士。
为表彰周根富同志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司法部决定追授周根富同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希望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特别是广大人民调解员要向周根富同志学习。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首位的政治觉悟,学习他扎根基层、甘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情怀,学习他忠诚履职,敢于担当,危难时刻奋勇向前的高尚品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爱岗敬业,严于律己,务实创新,扎实工作,出色完成各项任务,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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