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将“假人假证”纳入失信黑名单
江苏省南京市司法局近日出台《关于我市公证行业贯彻实施〈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后公证申请人在办证中提供虚假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一经发现就会报送至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并纳入失信黑名单,构成犯罪者还将追究刑事责任,这在全国公证行业尚属首例。(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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