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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独家披露“白银案”办案情况:反复核实增加罪名(2)

2017-07-04 13:50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王护民表示,这种细节很重要,不同情形涉及的罪名不一样,每一个情况都要认真界定、反复讨论,每一个事实,都要有坚实的证据作支撑。 

 

  白银市检察院宣传处负责人介绍,自司法体制改革以来,白银市检察院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规定,要求入额院领导、处长不仅要办案,还要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并且规定了办案数量。此次,该院副检察长王护民带队承办高承勇一案,就是落实此项规定的具体表现。 

 

  被告人隐匿多年,具有极强反侦查能力 

 

  谈及对高承勇的印象,王护民表示,高承勇高大健壮,面相憨厚老实,不苟言笑,神情也较为温和,与想象中的“凶暴”“狂躁”“自闭”甚至有些“变态”的连环杀手的形象差别很大。 

 

  几次提审下来,王护民认为,高承勇的心理素质非常好,具有极强的反侦查能力,能有效把控自己的行为,低调隐秘地生活。 

 

  王护民告诉记者,提审时,高承勇表现出来的冷漠和淡定,令检察官感到意外和吃惊。他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每一起案子都记得非常清晰,作案时间、地点、过程,作案之前的准备和作案之后的逃跑路线,说得清楚明白,而且说这些事的时候没有一点情绪的波澜,也未曾表达悔过之心。 

 

  白银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李向文介绍,为了探究高承勇的犯罪动因和性格特点,检察院曾经专门组织了一次针对他心理状况的提审。李向文说,提审高承勇的过程很艰难,除个别时候能主动配合外,大多时候很不配合,需要做大量工作。 

 

  提审中,高承勇特意叮嘱检察院,不要让媒体打扰他的家人,在报道中不要出现他家人的名字。尽管高承勇表现出惦念照顾家人的情绪,但是,他至今未表露对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歉意。 

 

  指定律师为被告人辩护 

 

  因为高承勇本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根据司法程序公平公正的要求,白银市司法机关给高承勇指定了辩护律师。白银市律师协会分管刑事专业的副会长、甘肃仁泽律师事务所主任朱爱军承担了这份工作。 

 

  在采访中,朱爱军对记者回忆,2016年9月,他曾在看守所内与高承勇有过一次深谈。这次见面,两人整整谈了一天,高承勇坦言自己是个恶人,“比较疯狂”,这也是他唯一一次对自己作出评价。当时,高承勇承认了全部犯罪事实,没有后悔、没有歉疚,甚至没有什么情绪波动。提及被害人中年龄最小的一名8岁小女孩时,高承勇只是说,自己作完案感觉渴得厉害,喝了一整杯的水。 

 

  与律师的会谈中,高承勇坦称,自己第一次作案时确实害怕,但第二次就不害怕了,他感觉自己被抓是早晚的事。见面过程中,谈及自己的家庭,高承勇非常认真地对朱爱军表示,自己做的事和家庭无关,希望不要影响孩子。 

 

  朱爱军透露,目前已有几名被害人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对民事赔偿的问题,高承勇称自己愿意赔偿,但没有赔偿能力,如果被判死刑,他愿意捐赠器官。(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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