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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规范体系初步形成(2)

2017-07-04 13:38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吉林省检察机关加强对长白山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共督促林业主管部门整改清收林地4万公顷,恢复湿地3.9万公顷,长白山生态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湖北省十堰市检察院办理的假冒碘盐案件、广东省汕头市检察院办理的污染土壤民事公益诉讼案,都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实践证明,检察机关在保护公共利益方面可以多措并举。既可以依据刑事法律追究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犯罪行为,又可以依据民事法律通过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达到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效果;而对于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还可以通过发出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试点地区检察机关针对案件的不同特点,运用支持起诉、督促起诉、诉前建议、提起诉讼、行政公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办理的案件,覆盖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所有授权领域。检察机关提起的每一起公益诉讼案件,都彰显了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规范体系初步形成 

 

  有效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始终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衡量标准和最终目标。试点工作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了充分检验,初步形成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规范体系。 

 

  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近两年,最高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先后印发《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等文件,细化试点案件范围、诉讼参加人、诉前程序、提起诉讼等要求。坚持每月向全国检察机关通报试点进展情况,定期发布诉前程序和提起诉讼典型案例。 

 

  为更好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检察机关还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协调配合。最高检同最高法就公益诉讼案件受理、审理程序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等问题达成共识。最高法出台《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江苏、安徽、湖北等省检察院、高级法院就诉讼程序、法律适用等问题形成了会议纪要或联合出台文件,进一步指导公益诉讼工作。 

 

  据统计,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各类案件在试点地区分布均匀广泛,截至2017年3月,87个分市、州检察院,759个基层检察院均办理了诉前程序案件,65%的基层检察院办理了诉讼案件。诉讼案件还经过一审、二审程序审理,对案件程序实现全覆盖,并且涵盖了判决、调解、撤诉等多种结案方式。 

 

  全覆盖、多样化的试点探索使顶层设计得到全方位的检验,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明确要求,试点期满后,对实践证明可行的,应当修改完善有关法律。中央深改组第三十五次会议进一步明确提出,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要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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