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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四项措施助推“阳光司法鉴定”

2017-07-03 21:51来源:司法部政府网浏览:手机版

  近日,陕西省司法厅出台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司法鉴定工作的监管。

 

  一是实施依法治鉴。各鉴定机构要规范内部管理,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依法依规治鉴。要敢于把作出的鉴定意见拿在阳光下晾晒,经得起质询,经得起考验,把“阳光司法鉴定”落到实处。二是实施专家治鉴。在对待重大疑难复杂的司法鉴定以及投诉处理活动中,实行听证会制度,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集体会诊。各级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和鉴定机构要紧紧抓住鉴定质量这根主线不松手,通过专家倒查鉴定意见,倒逼鉴定人规范执业、诚信执业。对涉嫌虚假鉴定的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坚决清理出司法鉴定队伍,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三是强化行政监管。《陕西省司法鉴定执业年度考核办法》和《陕西省司法鉴定执业年度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今年开始实施,这对全面提升全省司法鉴定执业能力和水平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陕西省司法鉴定执业诚信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中。四是全力做好党建工作。省司法厅要求各个鉴定机构都要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尽快建立独立支部或联合支部,真正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鉴定机构的全覆盖。

(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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