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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检方公益诉讼工作正式启动

2017-07-03 14:43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杭州7月1日电(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邱哲)7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在浙江省检察院的有力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浙江省衢州市检察院、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检察院分别启动浙江省首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衢州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衢州瑞力杰化工有限公司存在污染环境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上述《决定》,依法启动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监督程序,并在今天的《检察日报》发布公告,支持适格主体提起诉讼。 

 

  衢州市柯城区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刘某(因犯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三罪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半)在浙江衢州通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颐和人家和九润公馆(一期)房地产项目中擅自降低收费标准,违反了物价等相关部门文件规定,造成了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该院今天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上述《决定》,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监督程序,向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他们履行保护国有资产职责。 

 

  同日,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该省的龙泉、莲都、庆元、缙云、桐乡、江山等8个基层检察院分别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8件。 

 

  “这标志着公益诉讼这一崭新的制度正式在浙江落地生根,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浙江检察机关向党的96周年生日献上一份贺礼!”作为直接领导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祺国有感而发。 (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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