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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委:曾有村官被调查时 还把举报人叫去臭骂(2)

2017-07-02 14:12来源:人民日报浏览:手机版

 

  德泽乡是沾益区最偏远的乡镇,在这个乡米支嘎村窝案查处中,村支书、村主任、村监委会主任、副支书集体沦陷。由于家族势力庞大,米支嘎村村支书连续多年连选连任,与村民发生矛盾靠武力解决,再通过金钱摆平,而摆平的金钱又来自对贫困群众的盘剥。“对村民的盘剥既明目张胆,又迂回隐蔽。克扣的钱被他们以支付工程欠款的名义给了某老板,然后再向工程老板索贿。”参与此案办理的纪委工作人员邓跃东说。

 

  “有些村官贪污的钱虽然数额不巨大,但是是从群众腰包里抠出来的,“小苍蝇”贪污群众感受得真切,整治的诉求也强烈。”大坡乡人大主席沈军说。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村干部的查处本应由乡镇纪委负责。不过,一段时间以来,沾益区纪委受理信访举报中反映村组干部的问题占受理业务的68.3%,而乡镇纪委受理信访举报仅有8.6%,部分乡镇纪委甚至出现“零举报”现象,“信上不信下,信省不信乡”问题比较突出。

 

  如今,乡镇纪委必须有自办案件,成为曲靖市纪委的一条硬性考核标准。沾益全区去年所有乡镇街道都有自办案件。“完成不了的约谈、通报,没有合理理由的还可能面临调岗。”沾益区纪委副书记陶韬说。

 

  2014年,大坡乡纪委仅收到1件区纪委转办件;2015年,受理7件办理两件;2016年,受理10件查处3件。如果不是因为查办案件得力,不少乡镇纪委书记往往被群众看作是“和村官一伙的”。

 

  “内部约谈教育,可以提醒干部;查办案件则能形成更大范围的影响,不仅干部受触动,还能增强乡镇纪委在群众中的威信。”张留勇表示,从最初进村调查村民躲着走,到时不时接到村民的举报电话,这种转变的关键是案件办得让群众信服,这对于提升乡镇纪委的地位,作用也不可或缺。

 

  既然要有自办案件,必须要有人员。为了增强办案力量,如今沾益区越来越多的乡镇纪委书记开始从区纪委办案部门下派。“不仅是办案能力的差异,遇到乡纪委办案力量不足时,方便协调区内办案力量。”陶韬说。

 

  晒村务必须晒到位,群众监督形成威慑

 

  走进大坡乡政府,能看到补助到一家家贫困户头上的项目和资金不间断地滚动公开。“晒得越多,问题越少。”张留勇说。

 

  随着近年来交通等基础设施占地的增加,有的村干部也从中觅得商机,通过虚报冒领的方式从中骗补。“明明占地20亩,却申报25亩;由于施工方往往更重视顺利拆迁,对村干部虚报冒领行为也就睁只眼闭只眼;有的村干部甚至为了借机骗补,通过煽动群众阻碍征地,倒逼施工方找村干部协调,再趁机提出骗补方案。”陶韬说。

 

  “这类行为要是公开到位,往往会被发现。”张留勇说。不过,由于此前缺少公开清单,部分村官对村务只进行选择性公开。

 

  “有效举报,最集中的时段是在选举前后。因为有的村干部为了竞选,会将知道的内幕向纪委检举。但反过来说,村民不如村干部知情这样的现象并不正常。”沾益区第四纪检室主任肖恩认为,农村预防腐败,公开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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