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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选国:推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是我们共同的责任(2)

2017-07-01 21:43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一是进一步凝聚合作共识。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平等对待的基础上,遵循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为核心的丝路精神,深刻认识法律服务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过程中的保障依法决策、防范经营风险、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企业权益的重要功能作用,携手推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合作行稳致远,努力把法律与司法行政领域合作推向更高水平。

    二是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根据国际条约和互惠原则,积极参与政策制定、规划设计和国际规则适用,充分发挥政策法律咨询和参谋作用,为推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加强人文合作、防范法律风险等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促进“一带一路”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积极维护地区安全稳定,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繁荣,维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在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下,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沟通,借助有关国际会议、博览会等场合,推进沿线国家法律服务交流合作,组织协调各成员国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集思广益,博采众长,共同筹建“一带一路”国别法律信息数据库和法律服务信息数据库,推动一批中外律师事务所建立联合经营和业务联盟关系,推动中外律师交流合作再上新台阶。

    “一带一路”建设为法律服务工作开辟了广阔的空间,赋予了崭新的使命。推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促进区域经济繁荣发展是我们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一步一个脚印推进实施,一点一滴抓出成果,共创更加美好的明天!

    (文章为作者在全国律协《“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环境国别报告》发布会上的致辞,全国律协秘书长何勇代为宣读)(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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