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快速处理一起农民工工伤赔偿纠纷
9月19日下午,农民工钱某来到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2015年5月,钱某在某电器有限公司车间内搬焊丝时,被掉下的焊丝砸伤右脚,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后经认定为工伤,伤残十级。时隔一年多,公司在支付了部分医药费后,便对钱某不闻不问,有关赔偿事宜双方始终协商不成。在详细掌握实际经过后,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认为其符合法律援助受案范围,便当即为其提供了法律援助,并根据浙委办发[2015]73号文件关于“农民工请求支付工伤赔偿的无须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精神,为其开启绿色通道,免去经济状况审查,简化了申请手续。同时,中心立即与轮到的律师事务所联系,承办律师陆琦云随后赶到援助中心与当事人见面,了解案情并作谈话笔录。
9月20日上午,本案已完成立案。(责任编辑:韩佳欣)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新沂律师普法让人耳目 06-22
- 身为律师不要辜负这个伟大时代 06-19
- 开封:法律援助温暖军人军属心 01-21
- 对律师动粗应纳入“妨害司法罪” 06-24
- 名誉权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01-03
- 北京一律所上书公安部:为看守所法征求意见稿提21条修改建议 06-24
- 街边玩耍,女童被撞成重伤,定陶法律援助力助其维权 06-26
- 健康权被侵犯怎么办 法援中心解民忧 06-27
- 儿女不孝八旬老人心寒 法律援助真情服务解忧 07-20
- 七旬空巢老人申请法律援助 追回14万元养老钱 12-24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