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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握手”困难群众

2017-06-30 22:09来源: 石嘴山政府新闻网站浏览:手机版

  “百姓在我们心中有多重,我们在百姓的心中就有多重。”面对弱者求助,法律援助不仅提供的是一份公平正义,送上的更是一份贴心温暖。“把法律援助做成民生工程,为弱者撑起一片天空”,是法律援助人追求的目标。

 

  今年2月,年仅33岁的军子带着辛苦持家的妻子和因无人照顾而转到农村上小学的女儿,一起来到了司法部门,紧握着工作人员的手,噙着泪说:“幸亏有法律援助,我才能活得像个人。”

 

  事情还得从2014年8月说起。这天,军子像往常一样开始了一天的工作,但就在下午5点40分,正在从事石炉基改钢筋工作的他,被突然倒塌的钢筋骨架砸伤,倒地昏迷不醒,被工友们送往宁夏医科大学附属总医院进行救治,被诊断为:腰1骨折、腰2脊髓损伤并双下肢完全瘫痪、待发性脊柱侧弯畸形、泌尿系感染。在住院治疗80 天之内,用工单位只赔付了5.5万元。为了交巨额的医疗费,家人将能变卖的财产都变卖了,实在是筹集不到医疗费,军子不得不带病出院。军子年迈的父亲多次找到用工单位,希望能尽快解决赔偿问题,筹集医疗费为军子做康复治疗,但均被拒绝。走投无路时,军子听说了法律援助,抱着试试的心态,来到平罗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

 

  平罗县法律援助中心经过审查后,立即安排律师办理此案。律师调取了相关证据,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为军子做伤残等级鉴定,经两次司法鉴定最终鉴定为“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律师向法院递交增加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军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5.7386万元。

 

  由于证据准备充分,平罗县人民法院支持了军子各项经济赔偿请求95.6986万元,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宣判后用工单位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援助中心第二次给予援助。2015年12月,经过审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目前,该案的赔偿款已经全部执行到位,军子正在准备进一步的康复治疗。

 

  这起案件是我市法律援助中心打造便民、亲民、利民服务,推动法律援助为民服务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结为民办实事法律援助诉讼案件1794件,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目标任务(700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398.24万元。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强化工作措施,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在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网点建设,加强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畅通“绿色通道”,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市司法局还在市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分别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解决困难在拘人员、强戒人员“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困境。今年全市共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24件,通过监所转办的案件64件,有力地维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

 

  市司法局还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注重发展行业性、专业化调解组织,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加快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步伐,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人民调解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132件,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000件)。(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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