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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受伤求告无门 法律援助帮他解烦忧

2017-06-28 20:53来源:包头晚报浏览:手机版

  2014年7月26日,李某某入职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包头市固阳县西斗铺镇南壕村委五锁沟村项目部从事打立井、开通巷道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同年10月15日凌晨,李某某在打竖井过程中,钢板模脱落砸断左小腿,在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后期因无钱治疗,无奈之下转回固阳县中蒙医院进行治疗。出院后,李某某多次向用人单位索要工伤赔偿金,均遭拒绝,又找劳动社保部门申请办理工伤认定,因劳动关系不明确而被终止受理,其在求助有关部门、单位终未果的情况下,欲在用人单位施工现场跳井自杀以泄不平之怨,被当场制止。李某某在辗转半年之久、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于2015年7月28日来到固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申请后,为李某某指派了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人析理释法,耐心疏导当事人情绪,打消了李某某的过激想法。鉴于此案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伤者入职不久就受了伤,加之农民工法律意识较弱,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双方确实存在劳动关系,承办人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经过认真详细的梳理案情,对能够间接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做了大量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前往有关单位、企业进行了调查取证,最后代受援人向固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确认劳动关系申请。仲裁庭上,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准确援引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据法力争,最终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确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成立,有效地维护了外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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