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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权被侵犯怎么办 法援中心解民忧

2017-06-27 23:34来源:察右中旗政府网浏览:手机版

  2016年广益隆镇政府在实施“十个全覆盖”项目期间,将大黑兰滩村的建设工程承包给自然人王某,此后王某将工程分包给自然人吕某,李某受雇于吕某在“十个全覆盖”工程中从事劳务。8月中旬,农民工李某在修理搅拌机时发生了定滑轮绞伤左手的事故,事发后吕某及时将李某送往呼市回民医院治疗,李某住院25天,吕某支付2万余元医疗费,后双方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协议,李某因此起诉至法院。因家庭贫困,2016年12月初李某来到察右中旗法律援助中心,说明情况并提供了贫困证明成功申请了法律援助。

 

  察右中旗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此案后,指派拥有资深办案经验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王律师负责此案。王律师针对此案对当事人进行详细询问,调取有关证据材料,认真核查原告提供的证据,以专业的角度,认真的态度对待此案,多次查阅相关法律条文,认为此案根据《侵权责任法》《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等规定,原告李某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被告应该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及误工费等。法庭上,原告认为王律师提供证据及证词有理,最终原被告双方调解成功,以被告于2017年4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共2万元结案。

 

  此次案件中,援助律师的作用不可小觑,成功充当了法律程序中的润滑剂,不仅协助人民法院顺利结案,更是帮助农民工切实维护自身权益,避免矛盾激化,为该民事案件顺利结案起到推动作用。(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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