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强化支撑体系加大政策倾斜 聚焦精准发力攻克坚中之坚(2)
第二,加大投入支持力度。要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发挥金融资金的引导和协同作用。新增脱贫攻坚资金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新增脱贫攻坚项目主要布局于深度贫困地区,新增脱贫攻坚举措主要集中于深度贫困地区。各部门安排的惠民项目要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深度贫困地区新增涉农资金要集中整合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规模。要通过各种举措,形成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强大投入合力。
第三,集中优势兵力打攻坚战。要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重点解决深度贫困地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以及基本医疗有保障的问题。对居住在自然条件特别恶劣地区的群众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力度,对生态环境脆弱的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群众增加护林员等公益岗位,对因病致贫群众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
第四,区域发展必须围绕精准扶贫发力。深度贫困地区的区域发展是精准扶贫的基础,也是精准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围绕减贫来进行。要重点发展贫困人口能够受益的产业,交通建设项目要尽量向进村入户倾斜,水利工程项目要向贫困村和小型农业生产倾斜,生态保护项目要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
第五,加大各方帮扶力度。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的对象在深度贫困地区的,要在资金、项目、人员方面增加力度。东部经济发达县结对帮扶西部贫困县“携手奔小康行动”和民营企业“万企帮万村行动”,都要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第六,加大内生动力培育力度。要坚持扶贫同扶智、扶志相结合,注重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在活力,注重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教育和引导贫困群众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
第七,加大组织领导力度。深度贫困地区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县委书记要统揽脱贫攻坚,统筹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县县级党政正职要保持稳定。要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选好书记,配强领导班子,发挥好村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要把深度贫困地区作为锻炼干部、选拔干部的重要平台。
第八,加强检查督查。要坚持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查制度,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对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对挪用、贪污扶贫款项的严肃处理。扶贫工作必须务实,脱贫过程必须扎实,脱贫结果必须真实,脱贫计划不能脱离实际随意提前,扶贫标准不能随意降低,决不能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王沪宁、汪洋、栗战书、周小川参加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有关省区负责同志、有关市州党委书记、有关县旗党委书记参加会议。(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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