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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零距离 真心服务暖人心

2017-06-26 22:21来源: 马鞍山日报浏览:手机版

  5月2日,向山镇洼山村,刚下过雨的乡间小道湿滑泥泞。走到方大妈家,周萍菊的鞋子上已沾满泥巴。从周萍菊手中接过盖有法院公章的民事调解书,得知以后每个月自己能领到360元赡养费后,方大妈非常激动:“这下真是帮我解决了大问题,干部对我真心真意,我非常感激。”

  周萍菊,安徽明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今年3月2日,受雨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周萍菊成了方大妈的援助律师。原来,今年已57岁的方大妈,系残疾人,没有劳动能力,现一人租住在向山镇洼山村。这些年,因赡养问题,方大妈与儿子产生了矛盾,听说法律援助中心能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方大妈便来到雨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了解到方大妈的具体情况后,雨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周萍菊为其诉讼代理人。在周萍菊的帮助下,4月底,经法院调解,方大妈与儿子达成协议,以后,方大妈每个月可从儿子那里领到360元赡养费。

  法律援助是国家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提供的免费法律服务,实现其合法权益的一项法律救助制度。据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卢宗林介绍,作为2016年新增的民生工程项目之一,我市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将经济困难标准调整到最低工资标准,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等纳入补充事项范围。对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不设事项范围限制。各县区、园区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定,普遍将军人军属、计生特困家庭、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将环境污染责任、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社会保险纠纷、就医、就学、劳动保障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全市法律援助案件办理量快速增长,去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62件,占任务数的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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