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进工地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权
“要不是法律援助站,我真不知道该如何来面对,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近日一位女民工张某激动地致电中建三局三公司华中法务中心负责人胡金霞,再三表示感谢。
据介绍,家住湖北黄冈市的女民工张某,此前多年一直与丈夫在中建三局三公司武汉的项目部打工。为不耽误打工的时间,他俩以丈夫兄弟名义在黄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屋登记在其兄弟名下。
2016年初,张某丈夫因故逝世。张某在想收回购买的房屋时,被其兄弟拒绝,且多次索要无果。有一次跟工友聊天中,张某听说工地上有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她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进行咨询。
胡金霞介绍说,她详细了解张某购买房屋时的情况,得知张某夫妻当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将与首付款同等金额的款项转给其兄弟,之后的月供是由夫妻每月转账到银行的贷款账户。
胡金霞从购房时款项支付的凭据、双方之间的约定等方面的证据角度进行分析,提醒张某以首付款的转账凭据以及银行卡的按月转账纪录为法律依据,并写好民事起诉状,还与张某一起,到黄冈和其兄弟调解协商。在各种证据面前,张某顺利收回自己的房屋。
中建三局三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张某的案例是企业开展法律援助进工地,定期到项目普法宣传和法务培训取得的成果之一。为了更好的解决基层职工、农民工的维权需求,将法律援助专业化,企业专门成立了“三实红玫瑰法律援助站”,并设立了武汉总站和华中、北方、南方、华东、西南五个分站。
据介绍,自成立以来,这家企业的法务援助站已经就农民工关于如何追讨拖欠的工资、受伤后的赔偿、父母出资为已婚子女购买的房产归属等方面,先后接受多例法务咨询,并给予专业的法律建议。共接待法律案件咨询200余件,追回农民工工资及工伤赔偿款300余万元,化解矛盾纠纷近百起,共计帮助农民工兄弟500余人。(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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