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法务指南 > 法律援助 >

安居区法律援助中心驻晋江工作站为川籍在闽民工讨公道

2017-06-26 22:00来源:中国网浏览:手机版

    2016年11月,川籍民工魏丛林在福建省漳浦县被车辆撞伤,肇事方不管不问,川籍民工魏丛林投诉无门。他在遂宁市安居区法律援助中心驻晋江工作站的帮助下,2017年4月7日,魏丛林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除肇事方已支付的医疗费以外,另获赔付182.5万元。

 

    事情情况:

 

    2016年11月12日,遂宁市安居区法律援助中心驻晋江工作站工作人员接到遂宁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电话,被告知福建省漳浦县有一个川籍民工魏丛林被车辆撞伤,但肇事方不管不问,找肇事方索赔未果,投诉无门。

 

    当天遂宁市安居区法律援助中心驻晋江工作站法律服务工作者王国文便与魏丛林的妻子刘国维取得联系。次日,王国文便驱车前往魏丛林所住院治疗的175医院,了解情况后得知伤者急需医疗费、生活费等必要费用。情况紧急,王国文与刘国维与漳浦县下辖派出所办案民警联系,要求肇事方蔡某到医院缴交医疗费用。然而,派出所的一位刑侦副中队长,态度恶劣,认为肇事方已支付部分医疗费,已经仁至义尽,伤者方现在是无理取闹。王国文多次试图与其交涉,均无果。但是王国文并未就此放弃,他多次来到派出所,与办案民警沟通,最终办案民警答应帮助其与肇事方进行协商。

 

    经过几个月的治疗,魏丛林康复出院了,然而该纠纷却未得到很好的解决。王国文会同办案民警多次与肇事方联系,在不断的努力下,肇事方终于答应进行调解。经几轮艰辛沟通调解,肇事方只愿意赔偿110万元。为了争取尽可能多的赔偿,王国文不断的与对方协商,最后一次协商历时约三个小时,最终肇事方答应赔偿182.5万元,并且医疗费和其它已支付费用约76万元也不扣除。次年(2017)4月7日,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该起赔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川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遂宁市安居区法律援助中心驻晋江工作站的援助下得到有效维护。(责任编辑:韩佳欣)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