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肩担道义真心为民权(2)
“原本我认为打官司对我们这种没文化的老百姓来说就是天大的难事,同时也是个花钱费力不讨好的事情,没想到如今有了法律援助之后,所有的令我们为难的事情全由援助律师帮我们办了,从写材料到减免诉讼费,律师前前后后多次到村里为我调查取证,从没收过我一分钱,并且案件很快有了结果,我也拿到了应得的赔偿款。 ”这是南陵县籍山镇黄金村村民卢芳(化名)在接受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回访时的一段真情流露。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事情要从2016年4月的一天说起,当时卢芳正在自家田里用水泵取水给田灌溉,取水结束后,在拆除水泵临时用电线路时不慎发生触电,后经同村村民发现才帮她脱险。电击受伤后卢芳被送到医院治疗,住院费就花了七万多元。出院后,卢芳多次找供电线路的所有者和提供者县供电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可是对方却坚持认为完全是因为她个人未按照用电操作规则取电造成了本次事故,双方对赔偿损失承担始终无法协商一致。正当卢芳与家人为此事一筹莫展之时,村法援联络站人员得知后,告诉卢芳,像她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通过申请法律援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个事。于是第二天卢芳带着相关材料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中心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她,在查看了相关材料后,当即就为她办理了援助手续,并指派了一名律师为她办理此赔偿案件。“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我们在完成计划任务的基础上,高度重视案件的质量,做到办案零收费、服务零距离、群众零投诉。 ”南陵县司法局局长戴宏介绍。
另外,为了把法律援助打造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案件指派后,南陵县法律援助中心均确定专人负责跟踪办案动态。中心要求承办人员分阶段报告案件进度情况,监督承办人员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的阶段性工作,掌握案件推进情况。援助中心人员同时告知受援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对承办人员的服务态度和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反馈意见。对案件办理不及时的,马上下达督办通知,对办案不力律师事务所和个人,实行现场督导,及时拿出解决方案,去年以来,共召开十余次大小规模不等的此类专题督导会。对有较大社会影响、疑难的案件,派专人旁听庭审,全面了解承办人员庭前准备是否充分及能否严格履行受委托人的职责。
扩大舆论影响提升社会形象
“元宵节,闹元宵。” 2017年2月10日,南陵县法律援助中心在高铁小镇峨岭村举办的元宵节演出正在举行。这不,你瞧,法律援助紧跟元宵佳节的步伐紧锣密鼓的展开起来……
这次活动有群众喜欢的文艺演出,热乎乎的汤圆现场免费派发,更有法律援助中心献上的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天气虽然十分寒冷,但是广大观众心里却是暖暖的。
据南陵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为积极扩大法律援助宣传,近年来,南陵县采取多项措施,突出加强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宣传,充分维护困难群众民生权益。一是加强“两节”期间的农民工维权工作宣传,通过出租车上的电子屏滚动播放“情暖农民工,法援在行动”等维权宣传语。二是在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中,拓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宣传阵地,在各镇、村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置法律援助宣传专栏。三是通过芜湖市电视台对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十佳援助律师的采访报道,宣传南陵县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开展情况,扩大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知晓率。四是积极融入县各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开展的专项宣传工作。春节期间,与县社保局联合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宣传工作;“3·15”期间,参加了县消费者协会组织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维权宣传活动,抓住时机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内容。五是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工作的指导,借助工作站、联系点各项工作的开展,展开法律援助条例、农民工维权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制作了《南陵县法律援助民生告知书》通过村联络点向办事群众发放。六是在全县的LED公益宣传栏中开设法律援助宣传专栏,宣传新修订的《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七是对于全县2017年正在脱贫的323户贫困户开展了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政策宣传大走访活动,目前共走访了县域内的八个贫困村、15户贫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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