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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起纷争 法援调解获赔偿

2017-06-25 13:53来源: 池州新闻网浏览:手机版

    又是一阵咳……

 

    " 鱼刺卡喉咙还没好?都20多天了,还是到医院看看吧?"王壮望着妻子程妹说。

 

    " 今天早晨又恶心又咯血了3次,吃过饭,你陪我去医院看看吧",妻子程妹回答说。

 

    " 去看看吧,老是咳嗽也不是办法。"

 

    程妹在丈夫陪同下来到县城的一家医院挂急诊就诊。接诊医生给程妹拍了全胸片后,让程妹到五官科检查。程妹随后到五官科就诊,医院此后让程妹某进行食道挂棉钡餐检查(食道钡餐透视时,钡餐里面加棉絮),诊断为食道异物,建议程妹转至市医院治疗,并口头医嘱程妹要大量喝水。在回家途中,程妹遵医嘱喝了近两瓶矿泉水,准备次日到市医院治疗,但在回到家后不久,程妹便口喷鲜血,等120出诊医师到达现场时,发现程妹不幸死亡。

 

    事发后,程妹家属认为系医院医疗行为不当造成程妹死亡,医院应当给予赔偿,为此连续十几天到县里上访。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意见,县法律援助中心为程妹家属提供法律援助。

 

    法援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与程妹丈夫、女儿取得联系,了解案件情况。由于程妹仅是在医院门诊处就诊,诊断内容记录少,判断医院在进行诊断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成为一个难点。为了解医院诊断过程存有的过错,法援律师特地向医学专业人士进行详细咨询。在掌握相关知识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医院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因果关系以及参与度大小进行鉴定(参与度是指实际发生的后果与外界损伤因果关系)。鉴定听证会上,法援律师根据事前掌握的医学知识详细陈述了医院的过错所在,鉴定机构最终作出"医院对程妹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该过错与程妹的死亡原因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参与度以30%为宜"的鉴定意见。

 

    在随后的法庭庭审中,被告方承认损害事实存在,提出愿意按30%参与度赔偿承担责任。

 

    针对这一问题,法援律师指出,司法鉴定的鉴定意见是从医学角度对医院方责任比例的认定,而民事责任比例认定的立足点是从法律角度,结合案件情况,综合双方诉讼地位、应尽到的注意义务等多方面因素,医院主张按"参与度"承担赔偿责任是在偷换概念。

 

    庭审结束后,为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法援律师多次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并主动陪同原告到医院与院方领导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医院按总损失额55万元的44%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点评】医患纠纷,是目前现实生活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以往的案例中,有很多是按"参与度"确定医院的赔偿责任,赔偿往往处理不好,双方矛盾必然会加大,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法援律师在办理过程中,准确判断案件争议焦点,结合相关证据,对鉴定机构给出的"参与度",从法律上给予了解析,最终确立依照实际"过错"给予赔偿的结论,使本案得以依法合理的顺利解决。(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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