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名农民工遭遇欠薪法援律师出手助维权
“老板不见了,我们怎么办?”“那可是我的血汗钱啊!一家老小都在等我的工资啊!”42名工人集体被欠薪,应该怎么办?在金湾区法律援助处和法院的共同努力下,被欠工资终于拿到手。法律援助律师提醒,遇到被欠薪,工人可到就近的法律援助机构求助。
案情介绍:42名农民工被欠薪酬3个月
2015年7月,金湾区法律援助处受理一起群体性欠薪案。黄某、曲某(少数民族)等42人都是在珠海市某公司打工的农民工。该公司自2015年4月份起开始拖欠工人工资,工人多次请求发薪都被敷衍推诿,到7月份,老板突然不见了,留下一个烂摊子和一群无助的员工。
法援介入:申请帮扶法院执行
金湾区法律援助处了解情况后,立即介入为农民工们指派了两名经验丰富的律师联合承办此案,同时为大家讲解合法维权的方法和途径,平复群众的焦躁愤怒情况,引导大家依法维权。
法援律师帮农民工们申请政府帮扶资金,缓燃眉之急,同时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在历经劳动争议仲裁、一审、二审和强制执行后,在法援律师和法院的共同努力下,法院拍卖保全财产,执行款全额支付了42名农民工的工资等共计706187元。
律师说案:被公司拖欠工资可申请法律援助
法援律师王小午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本案中,员工在公司工作未拿到相应劳动报酬,向公司索取相应劳动报酬未果,继而申请法律援助。符合《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三章申请与受理中第二十一条第十项规定:“申请人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的,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但应当提供相关证件或者证明材料。”只要申请人准备好案件相关材料到就近法律援助机构或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即可申请法律援助来合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人民政府的应急资金管理和工会、人社部门对农民工的帮扶政策,法律援助案件中遇到的农民工集体被拖欠工资事件,可以按程序申请帮扶资金,依被拖欠工资比例由政府应急发放一些生活费,多方联动以解农民工的燃眉之急。
据悉,目前我市依托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便民联系点”,网络服务等平台来拓宽农民工法律援助渠道,掌握农民工维权动态,解决劳动纠纷以及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以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与维权能力。(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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