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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猫伤人 喂食者担责被判赔1320元引争议 称救助动物是公益行(2)

2017-06-24 18:05来源:京华时报浏览:手机版

 

  伤者是否应该担责

 

  乔女士认为,一审法院对责任认定不清。她称,一审法院称“肖女士未拴狗链即将狗带出,其本身对猫狗斗咬导致其被抓伤也有一定责任。”混淆了两个问题。“猫狗斗咬是一个问题,肖女士先踢猫是另一个问题。人不踢猫,猫是不会袭击人的。不管猫和狗怎么打斗,只要肖女士不去踢猫,它绝不会挠到肖女士。”乔女士认为,肖女士被抓伤完全是自己的责任。

 

  肖女士则否认自己踢猫,称她虽然没有拴狗链,但是当时涉案猫堵住楼门口,看见她和狗之后就追狗,“我没踢,是乔女士把猫赶走的。我抱起狗走了几步后发现受伤了。”

 

 “如果这样,谁还敢有爱心,喂养流浪动物?”对于这件事,您怎么看?(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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