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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办案明显更认真负责了

2017-06-22 21:06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一个年轻人到医院看感冒,几天后死于病毒性心肌炎。医学会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一审法院判定医院无责。二审时,承办法官组织医学专家会诊,认为年轻人当时提出有些胸闷,医院未作进一步检查,与其死亡存在间接因果关系,改判医院担责20%。该案入选江苏法院公报案例。

    该案承办人、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长黄文杰近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坦言,如果不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医学会已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下,自己很难有改判此案的动力。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苏州法院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去年出台11份细化落实司法责任制文件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成立法官考评委员会,出台绩效考核试点办法,将更多优秀法官推向审判一线,放权的同时压实责任、强化监督、科学考评,推动审判质效稳步提升。

    江苏德策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东鸣深有感触地说:“改革后,法官办案明显更加认真负责了。以前,有的二审案件,法官开庭时明显感觉是在走过场;现在,法官开庭前都会认真听取代理律师的意见,准备充足,庭上也不会轻易打断律师发言了。”

    不久前,陈东鸣代理的一起借款纠纷案上诉至苏州中院,承办法官认真负责的态度让他印象深刻,他向法院申请调查令也获批准。虽然最终判决并没有完全支持他所代理的那方,但司法公正,他实实在在感受到了。

    据了解,苏州两级法院明确,除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外,裁判文书均由独任法官或合议庭审判长签发。

    “签发意味着定案。那么多年,都是法官拿个意见,最终由庭长乃至院领导拍板签发。”黄文杰说,如今,他有权签发自己办的案件,同时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这让他感到沉甸甸的责任。

    黄文杰干了20多年法官,直到2015年10月才第一次对自己办的案件“做了回主”。他清楚地记得,那是一起道路交通案件,案情并不复杂,办起来轻车熟路,但最后签发裁判文书时,他又核对了好几遍文书,生怕出错。

    资深法官尚且如此,年轻法官更是如履薄冰。

    苏州中院刑一庭年轻法官李秀康说:“改革后,案件没有了院庭长的二次把关,对于疑难复杂案件,法官特别是年轻法官有些信心不足。还好有法官会议为我们提供智力支持。”

    前段时间,李秀康所在合议庭将一起三角恋纠纷引发的刑案提交刑一庭法官会议讨论。该案中,周某纠集他人找李某算账,李某逃离现场后又被女友叫回,返回前拿了个敲碎瓶底的啤酒瓶。周某等人先动手殴打李某,李某用碎啤酒瓶捅刺了周某胸口一下,导致周某救治无效死亡。

    李某行为属于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李秀康拿出笔记本回忆说,当时法官会议讨论非常激烈,除合议庭成员外,5名法官认为是故意伤害,两名法官坚持为防卫过当,院庭长也以法官身份在会上提供了咨询意见。他原本也认为是防卫过当,但一名资深法官的发言“点醒”了他,他转变立场。最终,合议庭再次评议,以2比1的决定意见认定本案为故意伤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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