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乱象丛生 律师教你这样规避买房风险
虚假广告、虚构房源、虚标价格、泄露信息、无证营业……,房产中介的弊端可谓备受诟病。然而日前,知名中介“链家”又被曝隐匿房源信息,层层设陷阱引消费者“入坑”,卖给消费者被法院查封的房子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房产中介乱象丛生,买二手房仿佛又离不开这些中间机构。那么买二手房该有哪些注意事项,该如何预防买卖过程中的风险?对此,东方网记者采访到了承办过大量民、商事诉讼案件,擅长房产买卖、民事合同纠纷的上海金沁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春松,提示广大网友们“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的风险及其防范”。 提示如下: 一、看房过程中 1、在上海,基本都是通过房屋中介公司查找房源,由中介人员带着看房。如果看中了某套房屋本身,还需要再进一步了解房屋周边,其中包括很多人会在意的高压电线、飞机场、垃圾场等;另外,还要注重邻里关系,特别是邻里关系极其紧张或者干脆邻居就是精神病患者等情况也时有发生,建议到小区居委会询问一下,居委会基本都会很热心如实告知。因为上述问题都不属于可以单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定事由,因此发生后很难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还要自己多用心。 2、在前几年楼市低迷时,部分中介为了赚取中介费,带着客户看房,随后以配合其完成工作为由,让客户签订看房确认书,有些人不注意,随便就签了字,实际上签订的是中介公司自行制作的空白的房屋买卖合同,事后,中介公司凭着此材料起诉看房者支付中介费用。在此提醒大家,看房有风险,签名需谨慎。 3、房价过低要注意。在上海,有太多的房屋都涉及到高利息的民间借贷,产权人急于出售房屋房价会低于市场价不少,但此类房屋变数太大,中间涉及各种纠纷,因此别贪这个便宜,小心后期官司缠身。 二、签订合同过程中 看中房屋后,为了避免房主将房屋出售给其他人,会先签订定金合同,交付定金,通常是在中介直接签订中介公司自行制定的房屋买卖合同(其中包括定金条款)、居间协议及佣金确认书全套,因为上海房价比较高,法律规定定金不应当超过房屋总价的百分之二十即可,为防止卖方反悔,很多买家愿意多支付定金,定金动辄几十万。一旦开始掏钱了,就要注意了。 1、确认房屋产权人 去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调取房屋产权、土地、抵押等信息材料,全套二十元,凭个人身份证即可调取。负责的中介公司会有专门的人在那里,随时可以调取。可能由于职业原因我是不相信产权证的,这个可以作假。 确定了登记的产权人后,还建议确认房屋的实际产权人,换句话说,有可能房屋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只登记了其中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建议让夫妻的另一方出份说明,知晓并同意该房屋出售(配偶不签字不代表会推翻房屋买卖交易,但让其签字的做法可以避免掉今后不必要的纠纷)。 所有的房屋登记产权人都要到场签字,很多人认为只要签订网上格式版本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和过户时才需要所有产权人出面,但那个时候作为买方已经支付了大部分款项,一旦有相关产权人提出异议,纠纷就来了。 |
- 开封:法律援助温暖军人军属心 01-21
- 儿女不孝八旬老人心寒 法律援助真情服务解忧 07-20
- 健康权被侵犯怎么办 法援中心解民忧 06-27
- 街边玩耍,女童被撞成重伤,定陶法律援助力助其维权 06-26
- 对律师动粗应纳入“妨害司法罪” 06-24
- 身为律师不要辜负这个伟大时代 06-19
- 七旬空巢老人申请法律援助 追回14万元养老钱 12-24
- 新沂律师普法让人耳目 06-22
- 名誉权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01-03
- 北京一律所上书公安部:为看守所法征求意见稿提21条修改建议 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