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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两千元减肥产品成本仅几元 功效全凭一张嘴(2)

2017-06-21 16:28来源:北京青年报 浏览:手机版

    律师:受骗者有权要求三倍赔偿

    北青报记者就此事中出现的行为向京都律所的常莎律师进行了法律咨询。常律师表示该产品配方并未取得专利,所以相同配方贴牌不同商标的产品,并不违法。且该产品属于非国家限价产品,商家可以依据市场经济,自由定价也并不违法。

    但是生产商及销售商也就是代理商,都属于经营者。如对没有减肥功效的产品,宣传具有减肥功效,引人误解,属于虚假宣传。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告法》也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消费者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生产商及销售商连带支付购买价款三倍的赔偿。(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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