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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法律顾问让纠纷化解更高效

2017-06-19 13:44来源:法制日报 浏览:手机版

  让专业律师承担村居法律顾问不仅能降低群众化解纠纷的成本,而且也节约了社会综合治理的成本

  □ 刘 勋

  从村居结对律师到村居法律顾问,用了两年时间,北京16个区6878个村居全都有了自己的法律顾问,这一过程中,北京实现了从律师志愿服务向政府购买服务的转型和从律师流动服务向固定专人服务的转型,并通过规范化管理拓展服务深度,借助政府购买服务激活律师参与热情(2月18日《法制日报》)。

  近些年,随着群众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再加上立案登记制度的贯彻落实,大量民事纠纷涌入基层法院。尽管群众法律意识显著提升,但是群众对法治内涵、司法制度等法律性专业知识认识不足、了解不够,也就导致很多事实清楚、矛盾不大的民事纠纷进入诉讼程序,此类型的民事纠纷如果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不仅会让当事人承受较高的时间及经济负担,而且还会占据有限的司法资源,让那些本来就饱受案多人少矛盾煎熬的基层法院雪上加霜。

  其实,在纠纷进入司法程序之前,群众可以选择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等方式化解纠纷,但是这些调解人员普遍缺乏专业性的法律知识,尤其缺乏法律技术性经验,难以清晰地向群众阐述不同纠纷化解方式的特点,更无法对个案的法律性风险给出准确且专业的判断。北京市推行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就很好地弥补了非司法调解力量的专业性缺陷。让专业律师承担村居法律顾问不仅能降低群众化解纠纷的成本,而且也节约了社会综合治理的成本。政府为群众购买专业法律服务,并不会必然增加财政负担,因为将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其实就是把纠纷挡在了法院外,减轻法院的办案压力就能直接减少财政的负担。家门口的法律顾问就是具有专业法律技术的律师,这些法律顾问容易赢得群众的信任,即便群众要聘请律师帮助打官司,也会倾向于聘请家门口的律师,而律师参与诉讼更利于案件高效处理,尤其这种让当事人充分信任的家门口律师。

  设立村居法律顾问即政府购买服务,让专业律师在群众家门口提供免费服务,既不会增加财政负担,也能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减轻法院的办案压力,同时还能给专业律师提供更多的执业机会,因此这样的法治服务方式具有很强的推广复制价值。一举多得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应该说是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有益探索,有利于引导群众破除对司法程序的盲目性,使群众能够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其实就是法院审判工作的供给侧改革。如果村居法律顾问能够充分发挥专业性优势,将大量民事纠纷以最高效的方式化解,那么这种制度性创新无疑就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环节,也让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拥有了坚实的制度性和技术性基础,有利于提升全社会化解矛盾纠纷的效率,推进社会法治建设向更深层次发展。(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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