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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执行难方能还法律权威

2017-06-19 13:43来源:人民法院报 浏览:手机版

    在改革执行体制机制过程中,人民法院须全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建成覆盖全国所有基本财产形式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不仅与2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及网络银行完成了网络对接,而且与国家工商总局完成了网络全面连接,实现网络查询被执行人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近年来,为扭转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的局面,最高人民法院在案件执行环节频出“大招”,强力助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向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坚持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向执行难全面宣战,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措施,加强信用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逃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更难能可贵的是,法院立说立行,说到做到,不断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新常态,最大限度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和活动空间,有力推动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近年来,人民法院从强化规范管理、开展专项行动、完善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助推解决执行难。很多市民拍手称赞,纷纷认为法院这些举措是“大快人心,传播社会正能量”。他们中,很多人被“老赖”拖欠钱款数年,笔者也同样如此,不堪其烦。

  破解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须整合各种力量和社会资源,多措并举,循序渐进,补齐执行短板。法律本来就是需要国家以强制力手段去执行的,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如果不力,就等于抽掉了法律强制力那一部分,法律等于一纸空文。执行尚未成功,法院仍需努力。我们希望,今后一个时期,在改革执行体制机制过程中,人民法院须全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建成覆盖全国所有基本财产形式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诚如是,将会有更多的失信被执行人慑于联合信用惩戒的威力而自动履行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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