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法务指南 > 法律援助 >

推动律师参与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2017-06-18 13:18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浏览:手机版

    今年以来,浙江政法部门展开一系列惠及律师群体的举措: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邀请12名律师大咖共商新型律检关系构建;浙江省公安厅下发了看守所保障律师会见权利新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研发的浙江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在全省三级法院开通;浙江省司法厅全面实施“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推动深化律师制度改革……

    “这充分体现了省级政法机关对律师工作的关心和爱护、信任与支持,作为全省1.6万名律师的‘娘家’,我们备受鼓舞、满怀信心。”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郑金都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近年来,浙江律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律师事业取得了历史性进步。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以“律师事务所管理更加规范,律师职业道德水平和执业能力显著增强,律师执业环境不断改善,律师社会美誉度明显提高,律师行业公信力、竞争力整体提升”为目标引领,继续发挥律师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中的作用,开创律师事业发展新局面,服务法治浙江建设。

    构建新型关系善于“作为”

    无论是全国律师工作会议,还是浙江省律师工作会议,都有一个共同的重要任务,就是推动构建律师与司法人员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

    在郑金都看来,律师与法官、检察官、警察岗位职责不同,但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律师协会应搭建好党和政府联系律师的桥梁纽带,发挥好“娘家”作用,进一步引导律师在法治框架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与司法人员对抗不对立、交锋不交恶,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业务交流、专题研讨、资源共享等工作机制,共同搭建公开透明的沟通交流平台。

    去年,浙江省律协走访省高院,提出意见和建议,促成省高院出台《关于进一步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措施意见》。

    其中,章靖忠、郑金都、陈三联、李根美、沈田丰等律师还担任了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专家委员。

    浙江省律师协会秘书长陈三联介绍,2010年以来,浙江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上不断探索创新,省律协与省高院、省检察院建立了良性的互动机制。

    平时,省律协常会组织律师与省高院进行业务交流探讨,每年开展“律师评法官”活动,省高院的“审判指导意见”也委托律协起草。此外还与省检察院联合开展“公诉人与律师控辩对抗赛”等。

    浙江省级层面的有益探索,也推动了市县级律师协会与法院、检察院建立良性互动机制,绍兴市律协与市法官协会联合出台《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台州市律协促成市检出台《关于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

    保障执业权利善于“举旗”

    近年来,在各级政法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浙江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不断健全,执业环境不断改善,但仍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

    如何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上主动作为?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